課程名稱 |
憲法專題討論一 SEMINAR ON CONSTITUTIONAL LAW(Ⅰ) |
開課學期 |
93-2 |
授課對象 |
法律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蔡宗珍 |
課號 |
LAW5072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U1340 |
班次 |
01 |
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一5,6(12:20~14:10) |
上課地點 |
社法研4 |
備註 |
先修科目:憲法或行政法(適用全校)。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:2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932_Verfassung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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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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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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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學期課程主題為「基本權保障體系之構成與制度比較」,子題如下:
1.人權與基本權:人權理念與人權法制、法理之形成
2.憲法基本權保障之法制化要素與其類型的比較法觀察
3.各類基本權作用與效能:防禦性基本權、基本權的國家保護義務、參與權與社會權、促
進基本權行使之國家輔助義務、制度與建制性保障等
4.基本權主體:基本權權利主體、義務主體、基本權第三者效力論
5.基本權的權利內涵及其界限:基本權保護領域、基本權之干預、基本權保護界限之形成
與界定準據 |
課程目標 |
本課程目標在於翔實掌握憲法基本權保障之體系架構與內涵,並進而分析檢討各類基本權
法制類型之同異與關鍵性要素與配套機制,據以為思考修憲或制憲時有關基本權保障制度
之變革的憑藉。 |
課程要求 |
本課程前十或十二週由教師講授各子題內容,後五或七週則由修課同學輪流按各自所選定
之相關主題報告,並進行討論。修課同學應積極參與課堂上以及非同步課程教學網上之討
論,參與以及發言情形為成績考核的一部份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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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每週二 14:00~17:00 |
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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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課堂上說明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課堂與書面報告 |
7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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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課程參與情形 |
3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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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2/21 |
課程介紹 |
第2週 |
2/28 |
人權與基本權:人權理念與人權法制、法理之形成 |
第3週 |
3/07 |
憲法基本權保障之法制化要素與其類型的比較法觀察 |
第4週 |
3/14 |
憲法基本權保障之法制化要素與其類型的比較法觀察 |
第5週 |
3/21 |
防禦性基本權、基本權的國家保護義務 |
第6週 |
3/28 |
參與權與社會權、促進基本權行使之國家輔助義務、制度與建制性保障等 |
第7週 |
4/04 |
【放假】 |
第8週 |
4/11 |
基本權權利主體、義務主體、基本權行使能力問題 |
第9週 |
4/18 |
基本權第三者效力論、憲法對民事法的規範效力 |
第10週 |
4/25 |
基本權保護領域、 基本權之干預 |
第11週 |
5/02 |
基本權保護界限之形成與界定準據 |
第12週 |
5/09 |
憲法基本權保障法制類型與違憲審查制度 |
第13週 |
5/16 |
學生報告 |
第14週 |
5/23 |
學生報告 |
第15週 |
5/30 |
學生報告 |
第16週 |
6/06 |
學生報告 |
第17週 |
6/13 |
學生報告 |